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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碳关税对出口企业过渡期申报信息填写报告
时间:2024-04-15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missionsTradingSystem,以下简称“ETS”)的启动标志着欧盟碳市场的建立。欧盟碳市场是世界上首个碳市场,高排放企业需要为碳排放支付成本,激励欧盟内部企业节能降碳。但ETS的实施可能会使得部分企业为规避该等成本,选择从域外进口或直接将生产线移到海外,从而造成“碳泄漏”。

   CBAM碳关税对出口企业过渡期申报信息填写报告:

    CBAM核查范围是否包括间接排放

    直接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加热和冷却生产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

    在过渡期内,钢铁、铝、水泥、化肥、化工(氢)、电力6大产品均需报告直接排放信息和间接排放信息。

    在正式实施阶段,水泥、化肥、电力将核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而钢铁、铝、化工(氢)只核查直接排放。

    但需注意的是,在过渡期结束前,欧盟委员会将结合过渡期内CBAM授权申报人报告的信息以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其他可能存在碳泄漏风险的产品以及钢铁、铝、化工的间接排放可能也会被逐步纳入CBAM管制范围内。

    过渡期内,CBAM授权申报人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在CBAM注册系统中提交当季度的CBAM报告。每季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CBAM授权申报人可以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告。首次报告阶段将于2024年1月31日结束。

    CBAM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

    进口的每类纳入管理产品的总数量和原产国生产该商品的每个设施所生产的总数量;

    进口产品所含的直接排放总量,以及需核算间接排放量产品的间接排放总量;

    进口产品在原产国所支付的碳价,该碳价需考虑各种形式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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