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碳交易对国内企业生产温室碳减排机制要求规范
CCER(China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简称,是将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所吸收的二氧化碳,进行量化、核证、出售
CCER(China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简称,是将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所吸收的二氧化碳,进行量化、核证、出售。CCER交易市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关键补充。两者的差别在于,前者是自愿,后者是强制。
CCER在碳市场进行抵销有比例的限制。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比例是5%,其他试点地区的抵销比例在5%-10%。
CCER的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挂牌协议、大宗协议、单向竞价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交易方式。企业可通过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进行减排量交易,成交结果在注册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后,主管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对应注销。
碳市场形成机制的核心是配额的总量控制,通过配额总量的不断减少,来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CCER作为补充的抵销机制,如果设置的抵销比例过高,实际上是增加了总量供给,改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配额供需关系,从而影响了配额的市场价格。限制CCER的抵销比例,可以更好地调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从而激励企业从节能减排方向实现“碳达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