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CC认证计算再生材料产量可使用三种不同的方法
ISCC对保护有价值的景观以及对环境友好和对社会负责的农业和林业原料生产实行严格的规则
ISCC已经发展成为适用于全球的认证方案。它涵盖了对可持续生产标准、管理标准、可溯源性文件和温室气体减排计算的评估。
凭借ISCC欧盟证书,可以作为欧洲可持续生物燃料市场的经RED认证的可持续供应链成员参与进来。
ISCC体系有两个核心的要求,一是关于可持续性的要求,二是可追溯性要求:
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EU-RL2009/28/EC)的修正指令2015/1513(RED)鼓励基于废弃物和残渣(waste或residue)生产的生物燃料的使用。从废弃物和残渣的属性来讲,完全满足RED指令第17到21条关于可持续性的要求。所以ISCC关于废弃物和残渣的标准(ISCC_201-1)中明确说明只要真实的废弃物和残渣的利用满足ISCC的要求,即可认为是可持续的。
ISCC对保护有价值的景观以及对环境友好和对社会负责的农业和林业原料生产实行严格的规则。ISCC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对违反系统要求的赔偿或报酬。
当在内部使用燃料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时,所使用的(直接和间接)排放因子应反映产品的特性(即。如果作为生物基或化石基进行处理)。如果该产品在生物产量计算中获得奖励,则在温室气体计算中只能将生物基产品视为生物基产品。
ISCC认证计算再生材料产量可使用三种不同的方法:
A)有力的测定;
B)通过工艺的效率/损失进行确定;或
C)12C或14C方面的分析
也有可能结合不同的方法来加强研究结果。如果不同的方法会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则应采用保守的方法。
对于所有三种方法,确定的可持续生物产量可以归因于各自的产品。如果:12C或14对特定产品进行C分析,只能确定该产品的生物含量进行销售。
除方法A)到C)外的其他方法总是需要在应用之前由ISCC进行评估。ISCC文件质量平衡中强调的质量平衡要求”也适用。
请注意,在一些欧盟成员国,可能适用于计算生物输出的某些要求。如果是这样,首先必须满足这些要求。
ISCC欧盟系统文件201“系统基础”描述了ISCC系统的基本原理。它概述了关于ISCC系统的建立的基本知识,以及关于可持续性、可追溯性和保管链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的认证标准。本文还包括对接受认证的供应链参与者的描述。此外,还描述了注册、审计和认证过程,以及对ISCC证书的颁发和有效性的要求。
FMUs的自我申报/自我评估
FMUs>500ha确实必须单独认证,因此必须发布可持续发展声明,而不是自我声明。FMU的<500ha不需要接受FMU级别的认证,但可以使用基于风险的方法进行覆盖。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收集点应有证据证明,对于固体生物量的每个ISCC可持续性标准,(缓解的残余)风险水平为“低”(关于基于风险的方法的更多信息见第9章)。在这种情况下,FMU可以通过签署FMU的ISCC自声明来提供可持续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