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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原材料申请绿色产品认证监督检验要求
时间:2023-01-06
纺织品认证是通过GB/T 35611-2017《绿色产品评价 纺织产品》标准对纺织产品采用符合性的评价方法

  纺织品认证是通过GB/T 35611-2017《绿色产品评价 纺织产品》标准对纺织产品采用符合性的评价方法,对企业和产品进行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评价。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纺织产品称之为绿色纺织产品。绿色纺织产品的特性指标分为资源属性、环境属性和品质属性三类指标。

  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按 5.2.4 的规定进行。企业应对所有认证单元的产品进行自评,并确保符合要求。认证机构原则上可抽取有代表性的认证单元进行,一个认证周期内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

  纺织原材料申请绿色产品认证监督检验要求:

  按获证单元进行认证产品的监督检验,原则上抽取有代表性的认证单元,一个认证周期内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所有代表性认证产品。监督检验的其他要求参见本文件 6的规定。当按照 6.4 利用其他检验结果时,上一次认证所涉及的产品抽样检验报告不能作为当次监督检验可采信的结果。

  产品监督检验通过,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工厂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一般不符合项,可允许限期整改,报检查组书面资料验证或现场验证其措施有效的,监督检查通过。

  认证委托人在工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地址、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产品名称/型号等,从而可能影响证书内容发生变化时;已获证产品发生技术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时;或产品标准更新可能影响检测结论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由认证机构评价变更内容与原认证范围的一致性程度,并根据差异进行补充评审、检验或检查。

  对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应批准变更,换发新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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